长江畔起歌声 2022世界大河歌会在重庆万州唱响******
中新网重庆1月9日电 (记者 钟旖)1月8日晚,2022世界大河歌会在长江之畔的重庆市万州区唱响。来自世界各地的音乐家、国内知名歌手及重庆本土艺术家,通过“河”“和”“合”三个乐章,立体呈现世界大河流域的绚美诗情。
据介绍,此次晚会是第十三届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重要主体活动之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承办。
图为2022世界大河歌会现场。 冉孟军 摄本届晚会主题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山水相依、命运与共”,紧紧围绕大河流域文明创作、表演,并将世界大河经典代表性曲目作为了演唱主线。
“源发苍穹,潺潺溪水,浩浩江流,河流是大地的动脉,世世代代地滋润着大地、哺育着人民”……当晚,2022世界大河歌会在情景表演唱《生命的呼唤》中拉开序幕。
图为2022世界大河歌会现场。 冉孟军 摄由女声独唱《Pokarekare Ana》、女声三重唱《Orinoco Flow》、合唱《蓝色多瑙河》、男声四重唱《黑龙江的波涛》、舞蹈《热情的土地》等节目组成第一乐章“河”,经来自世界五大洲的歌手倾情演唱,述说着河是生命之源、文明之泉,交织成一曲大地生命的河源之歌。
在第二乐章“和”中,知名民族音乐人贺西格、创新民族乐团神骏乐团等艺术家领衔,用杂技《风起长江涌》、歌曲《春天来了》《美人谷》《远飞的大雁》、情景歌舞剧《川江号子情》选段等节目,生动地讲述了在文明交流话题下“和而不同”的智慧。
第三乐章“合”中,歌舞《一起向未来》、歌曲《有没有人曾告诉你》《那个远方》《春天的芭蕾》《追寻》等,生动呈现了世界文明的形态多样、融合发展。
据悉,世界大河歌会是重庆文旅融合的一张闪亮名片,是重庆文化艺术的探索实践,自2018年以来已在万州平湖之畔成功举办了四届,成功入选文化和旅游部“百姓大舞台”网络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成为高品质的文化旅游品牌和世界各国艺术家共同演绎世界江河名曲和三峡文化的大舞台。(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